
据不完全统计,10 月份,证监会或地方证监局对 7 家退市公司出手,其中 4 家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,2 家公司股东被立案调查,1 家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。在市场人士看来,这说明监管部门坚决执行"退市不免责",杜绝"一退了之"。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、资本市场监管与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郑登津表示,一方面,说明"退市不免责"已经成为资本市场的监管常态。另一方面上上通,也说明证监会通过严厉打击虚构业务、滥用会计政策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,坚决做到监管"长牙带刺"。(证券日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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